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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編制工作會議紀要
2006-04-12
     
 

 

 

在聯合國環境署GPA辦公室支持下,中國國家環保總局于2006年4月11-12日在北京召開了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編制工作會議。來自中國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旅遊局、全軍環辦、沿海11個省(區、市)環保局(廳)、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國際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官員Vanderweerd女士60人出席了會議。

國家環保總局吳曉青副局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GPA協調員Vanderweerd女士出席會議並做了講話。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樊元生司長宣佈成立“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由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旅遊局、全軍環辦、沿海11個省(區、市)環保局(廳)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國際司岳瑞生副司長介紹了將於今年10月在中國北京召開的“全球行動計劃第二次政府間審查會議”(IGR-2)的背景、目的、會議議程等,環保總局污控司和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分別介紹了編制國家行動計劃的工作方案和技術大綱。

會議認為,此次會議的召開標誌著我國政府全面組織開展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工作的開始,是我國即將承辦的全球行動計劃第二次政府間審查大會的籌備工作過程中的一次重要會議。體現了國家落實聯合國環發大會精神、推進二十一世紀議程、支持聯合國環境署倡導的全球行動計劃工作的決心和行動,體現了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精神,體現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沿海地方政府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和支持。

會議強調,高強度的工、農業生產,以及人們日常的家庭活動所產生的各種效應累積在一起,共同影響著海岸帶和海洋生態系統,並最終反過來影響著依賴這些生態系統維持生計和發展的人類。保護海洋環境、尤其是防止陸域行為污染海洋環境的工作十分迫切。保護海洋環境與控制陸域活動、協調陸上行為是緊密聯絡的,它是一項統籌兼顧、綜合管理的系統工程。

會議還強調,在GPA的框架下編制和實施中國國家行動計劃是一項具有全國乃至全球意義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項具備較高難度的工作,需要充分吸收國外保護海洋的經驗,並要緊密結合中國實際。海洋是屬於全人類的,海洋保護工作不僅僅是單一某個部門的事情,而需要各個部門共同配合和努力來實現。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將共同努力,大力支持,積極參與,在環保總局的統籌下編好行動計劃。

為協助和支持各部門、地方政府做好國家行動計劃的編制工作,國家環保總局向參會者提供了《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編制工作方案》、《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源污染國家行動計劃編制技術大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基活動影響國家行動方案制定和實施手冊》。為籌備好全球行動計劃第二次政府間審查會議,並編制好國家行動計劃,會議要求:

1、各部門和沿海地方要充分認識將在北京召開的第二次政府間審查會議的重要意義,及時完成參會材料的準備,向參會者充分展示中國政府在海洋環境保護所作的工作和努力。

2、國家環保總局作為牽頭組織單位,要對中國政府參會工作和行動計劃的編制工作進行統籌安排。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和具體操作方式。

3、對國家行動計劃的編制技術大綱進行修改和完善。要注重與各部門和沿海地方“十一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注重各部門和各地區之間的相互協調。要進一步突出以陸源為主線,重視循環經濟、監測能力、污染控制對策等具體措施。

4、在行動計劃的編制過程中,必須明確國家行動計劃是在GPA行動框架下,結合中國的實際來編制。要注重考慮“有限的”目標。同時,各部門和單位間的相關資源要共享。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09-15】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