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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佛山市擬命名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公示
2008-06-25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通過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驗收。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參與並監督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現就佛山市擬命名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事宜在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www.mep.gov.cn)、《中國環境報》和《南方日報》、《佛山日報》上進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8年6月25日-7月4日
  
  二、公示期間設立下列舉報電話和信箱:
  
  環境保護部
  
  電話:010-66556243
  
  傳真:010-66556244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電子郵件:csc@mep.gov.cn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電話:020-87532329
  
  傳真:020-87503731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龍口西路213號
  
  郵編:510630
  

  三、公示期間,環境保護部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局接受來信、來訪和來電。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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