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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第二季度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季度調度網上直報系統啟用新的統一數據表格格式。直報系統已經對表格內容進行了更新,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新的統一表格格式,將每季度減排措施有關情況通過網上直報系統上報。如果暫時不能通過直報系統上報,請到環保部網站主要污染物減排專欄下載最新的表格,填報後通過email上報。 聯絡人:國家環境保護部總量控制辦公室 張曉楠 李浩 電話:(010)66556285 66556283 傳真:(010)66556282 E-mail: zlb@mep.gov.cn 附件:填表說明及注意事項
國家環境保護部總量辦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填表說明及注意事項
說明及注意事項: 1.按照環保部發放的表格格式認真填寫。 2.工程減排措施、結構調整項目為當年當季度新投運的減排措施。(不含接轉項目) 3.原則上,工程減排措施、結構調整相關的表單中各項均為必添項。 4.注意數據格式位數、單位。需要填數值的表項,不要帶單位填寫,如無數據填“0”;需要填文字的表項,如無內容填“無”,“備註”欄可為空。 5.需要填時間的表項,按:年-月-日格式填寫(如2008-04-15)。 6.法人代碼,□□□□□□□□-□(附營□□),如多個項目共用法人代碼可填寫同一個。(如確實無法提供法人代碼可為空) 7.COD調度表中涉及進水COD濃度的項,如無法取得實測數據,可按照當地廢水中的COD平均濃度估算,或相似企業類比。(不作為減排量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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