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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來,上海市環保局圍繞重點信訪案件的落實化解情況,環保專項行動督辦企業的整改情況,2007年以來行政處罰、限期治理企業的整改情況,組織了全市範圍的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市區(縣)兩級環保部門聯動,對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進行檢查,探索建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監管的長效機制。 截至4月30日,全市共檢查有關企業1600家,其中掛牌督辦企業60多家,重點信訪反映企業190家。 從督察結果看,絕大部分違法案件的處理都做到了查處到位、整改到位,信訪投訴得到了較好地化解,環境執法效力得到了較大提升。督察中也發現,極個別企業仍存在整改不到位、屢查屢犯的現象。對這些企業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將予以嚴肅處理。 另外,自去年“6·5”以來,上海市環保系統查處了一批環保違法行為。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市環保局已于去年年底在“上海環境網站”上公佈了第一批828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單位的名單,今年“6·5”公佈了第二批449家違法單位的名單,兩批共計1277家單位。兩批違法單位中,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的為580家,佔45.4%;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為202家,佔15.8%;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為419家,佔32.8%;違反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為21家,佔1.7%;違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為43家,佔3.4%;違反輻射管理規定的為1家,佔0.1%;違反其他管理規定的為11家,佔0.9%。
來源:中國環境報第7版 作者:記者 趙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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