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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8〕324號
關於徵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防範環境污染事故風險,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我部決定制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指南》。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標準的徵求意見稿。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現將標準徵求意見稿和有關材料印送給你們,請研究並提出書面意見,于2008年6月20日前反饋我部。

    聯絡人: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聯絡電話:(010)66556214

    傳真:(010)66556213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2.《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指南》(徵求意見稿)

          3.《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指南》(徵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題詞: 環保 環境污染事故 徵求意見 函

附件一: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環境保護部對外合作中心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國鋁業公司

    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滄州大化集團

    重慶民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6-1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