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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慶、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湖北、湖南、貴州、雲南、西藏、山東、山西、河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四川汶川大地震災害發生後,災區各級環保部門按照環境應急預案,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強化環境安全監管,有效地防範了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發生。但由於地震造成交通、通訊不暢,限制了對重災區的深入排查,影響了信息報送的及時性。隨著震情的逐步穩定,對重點污染隱患全面排查和定期巡查的條件已基本具備。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保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信息報送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做好隱患排查監管工作
當前,維護環境安全的任務十分艱巨,在環境隱患排查和應急處置中,稍有疏忽,都會帶來嚴重社會影響。各地要迅速組織調配精幹的環境監察隊伍,按照我部《關於防範和應對地震災害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通知》要求,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危險源和環境敏感點進行全面的排查,定期進行巡查。發現重大環境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決不允許出現因排查不到位或沒有及時處置造成嚴重污染危害。
二、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制度
各地凡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論級別,一律立即上報,並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一事一報,對於緊急或重要情況,可以先電話報告,隨後補報文字材料。對於遲報、漏報、瞞報,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影響的,要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嚴肅進行責任追究。
三、及時準確發佈信息
地震次生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要在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發佈信息。要密切關注網絡及社會的信息和傳言,發現謠言立即澄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確保社會穩定。
四、實行工作信息每日報告制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必須在每天14時前將前一日的工作情況報送我部應急指揮部。信息報告要簡明扼要。同時要填報《次生環境災害隱患排查工作信息調度表》(附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指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人員專門負責。
聯絡人: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馮曉波 齊燕紅
聯絡電話:(010)66556467 66556462
傳真:(010)66556454
E-mail:epi@12369.gov.cn
附件:四川汶川縣地震後次生環境災害隱患排查工作信息表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污染 排查和信息 通知
抄送:西南、西北環保督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