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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監〔2008〕14號
關於查處陜西秦嶺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監察通知書

陜西省環境保護局:
  
  我部聯合你局于2008年4月21日至30日,在你省環境執法後督察檢查中發現,陜西秦嶺水泥集團有限公司1#-4#濕法窯已經列入陜西省2008年關閉範圍,但現場還在生產;企業環保設施陳舊老化,除塵設施不能正常運轉,超標排污。為嚴肅法紀、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經部常務會議審定,現責成你局:
  
  一、督促銅川市政府依法關停陜西秦嶺水泥集團有限公司1#-4#濕法窯,杜絕企業違法生產,污染環境。
  
  二、依法追繳陜西秦嶺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
  
  三、將有關查處情況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向社會通報,接受社會監督。
  
  請你局將有關查處結果于2008年9月12日前報送我部。
  
  聯絡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周廣飛
  
  傳真:(010)66556454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題詞: 環保 污染 監察 通知

  抄送:西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銅川市人民政府,銅川市環境保護局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8-12】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