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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監〔2008〕16號
關於對浙江省部分企業進行查處的監察通知書

浙江省環境保護局:
  
  我部聯合你局于2008年4月21日至30日,在你省環境執法後督察檢查中發現,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礦區)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為嚴肅法紀,督促落實整改要求,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經部常務會議審定,現責成你局:
  
  一、對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匯德隆化工有限公司進一步核查。如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要採取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措施嚴肅查處,並通過就地曝光、掛牌督辦、移交移送等方式嚴格督辦。
  
  二、督促麗水市政府加大青田縣黃垟礦區環境整治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未執行環保“三同時”、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三、責令浙江三門解氏化學工業有限公司限期妥善解決企業污水處理、反應釜廢棄化學物質和封存多氯聯苯的處置問題,堅決避免出現二次污染。
  
  請你局將有關查處情況於2008年9月12日前報送我部。
  
  聯絡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周廣飛
  
  傳真:(010)66556454   

  附件:浙江省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礦區)名單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題詞: 環保 查處 監察 通知

  抄送: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紹興市人民政府,紹興市環境保護局,麗水市人民政府,麗水市環境保護局,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環境保護局

 

    附件:

浙江省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礦區)名單

 

序號

企 業 名 稱

     

1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匯德隆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改變了保險粉精餾殘液的處置方式,把精餾殘液用於生產木質素磺酸鈉(液態),現已投入生產。改變精餾殘液的處置方式缺少必要的技術論證;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也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及驗收。
浙江匯德隆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發生火災,現在處於停產狀態。
2 青田縣黃垟礦區整治情況 整合新建的3家選礦廠正在擴建,沒有進行環評,屬於未批先建;採選礦廢水的處理與處置未經環保驗收;選礦廠和採礦廠獨立建設,違反國家採選一體化的要求。
3 浙江三門解氏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該公司一直停產。廠區內反應管道內依然散發著濃厚的苯類物質氣味,污水處理池中有污水存放,多氯聯苯被封存在水泥房間內。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8-12】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