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環境保護部公文->環境保護部公告
環境保護部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 2008年 第45號
關於發佈國家環境質量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現批准《聲環境質量標準》為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並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以上標準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 3096-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GB/T 14623-93)廢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質檢總局孫曉康會簽)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標準 聲環境 公告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9-1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