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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現批准《清潔生產標準 煤炭採選業》等5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予以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清潔生產標準 煤炭採選業(HJ 446-2008) 二、清潔生產標準 鉛蓄電池工業(HJ 447-2008) 三、清潔生產標準 製革工業(牛輕革)(HJ 448-2008) 四、清潔生產標準 合成革工業(HJ 449-2008) 五、清潔生產標準 印製電路板製造業(HJ 450-2008) 以上標準自2009年2月1日起實施。同時,《清潔生產標準 印製電路板製造業》(HJ 450-2008)代替《清潔生產標準 電鍍行業》(HJ/T 314-2006)中印製電路板製造業的相關內容。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標準 清潔生產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