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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根據國家環境科技發展需求,你們分別報送了《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申請書》及《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國家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申請書》和《國家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審核,上述兩家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內容符合《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十一五”專項規劃》要求及我部工程技術中心管理的有關規定,並通過了我部組織的專家論證。現批准以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為依託單位,建設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中心;以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依託單位,建設國家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工程技術中心。
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中心主要任務是:針對城市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領域的前沿性、關鍵性、全局性問題,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研發新工藝、新設備,將科研成果進行系統化、配套化、工程化和產業化,參與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領域相關標準、規範的制定工作,為國家環境管理與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國家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工程技術中心主要任務是:開展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噪聲數據庫,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帶動該領域技術進步,提高產業化水平,開展道路交通噪聲評價,面向社會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為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治環保技術政策、標準和規範的研究制定提供技術支撐。
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期為兩年。請按照《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圍繞中心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研究方向,瞄準發展目標,關注行業技術發展前沿,發揮技術帶動與輻射作用,創新機制體制,加強與國內外同行的交流與合作,凝聚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在建設過程中,要注重發揮為國家環境管理與綜合決策提供技術支撐的作用,以保證按期完成各自建設任務。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 工程技術中心 建設 通知
抄送:交通運輸部,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科技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核安全中心,環境規劃院,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國家環境保護各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