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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按照《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專家論證會。專家組一致通過了4個園區的建設規劃論證。
根據專家論證意見,經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現通知如下:
一、同意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行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
二、請你們按照建設規劃和《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要求,組織園區建設,認真實施規劃中的重點項目,待園區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並達到有關要求後,按規定程序申請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驗收。
三、建設過程中應及時向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園區建設進展情況。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科技部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生態工業 示範園區 創建 通知
抄送:上海市環保局、江蘇省環保廳、天津市環保局、雲南省環保局、上海市外資委、上海市經委、江蘇省外經貿廳、天津市商委、雲南省經貿委、上海市科委、江蘇省科技廳、天津市科委、雲南省科技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