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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8〕80號)精神,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引導環保產業發展,我部組織編制了《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示範名錄》(2008年度)和《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2008年度)。
《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示範名錄》所列的新技術新工藝在技術方法上具有創新性,技術指標具有先進性,均為我國當前迫切需要的節能減排技術和工藝,並已基本達到實際工程應用水平。鼓勵各地對名錄中的新技術新工藝進行工程示範和推廣。中央和地方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項目應當符合本名錄的要求。
《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所列的技術是經工程實踐證明了的成熟技術,國家鼓勵企業優先採用目錄所列的污染防治技術。
現將《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示範名錄》(2008年度)和《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2008年度)印發你們,請在實際工作中參考。2007年發佈的《國家先進污染治理技術示範名錄》和《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同時廢止。
附件:1.2008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示範名錄
2.2008年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技術 目錄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