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環境保護部公文->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核安函〔2008〕46號
關於印發《田灣核電站核安全監督檢查大綱(試行)——運行階段》的通知

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機械院可靠性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田灣核電站運行階段的核安全監管活動,我局組織制定了《田灣核電站核安全監督檢查大綱(試行)——運行階段》。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田灣核電站核安全監督檢查大綱(試行)——運行階段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運行 大綱 通知

抄送:環境保護部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6-26】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