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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核安函〔2008〕48號
關於同意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機械設備製造許可證內容變更的通知

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許可證條件變更申請報告》(公司字(2008)第30號)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承壓設備製造資格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06)02號)許可活動範圍表中增加鑄件、氣動裝置及其附件外協項目。你公司在設計和製造活動中要嚴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部門規章的規定,確保核級閥門的產品質量。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設備 變更 通知

  抄送: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7-11】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