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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核安函〔2008〕61號
關於同意《田灣核電站場內應急計劃》(B版)的復函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田灣核電站場內應急計劃〉(B版)的函》(蘇核發〔2008〕206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一、你公司《田灣核電站場內應急計劃》(B版)編寫格式與內容基本符合要求,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基本明確,應急響應行動基本合理。我局同意你公司按該應急計劃開展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事故工況評價系統的開發,並加強對國外同類機組在事故工況評價方面進展的跟蹤。
  
   (二)進一步對嚴重事故源項進行校準分析,加強對國外嚴重事故源項進展的跟蹤,並及時將結果反饋我局。
  
   (三)進一步根據運行經驗對應急行動水平進行修訂。
  
   (四)加強應急設施、設備的維護,確保應急設施設備的有效性。
  
   (五)加強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習工作,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應急準備與響應意識。
  
   (六)加強日常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北京奧運會期間的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題詞: 環保 核安全 應急 復函

  抄送:中核集團,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8-12】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