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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核安函〔2008〕100號
關於同意陽江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質量保證大綱(設計和建造階段)的函

陽江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呈報〈陽江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設計和建造階段質量保證大綱〉的函》(廣陽江〔2008〕16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理》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提交的陽江核電廠一、二號機組質量保證大綱(設計和建造階段)(2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認可。

  你公司在陽江核電廠一、二號機組建造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質量保證大綱,採取措施,確保核電廠的建造質量。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題詞:環保 核電廠 質量保證 函

抄送: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中廣核工程公司。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11-25】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