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環境保護部公文->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家核安全局函
國核安函〔2008〕101號
關於徵求對批准秦山核電廠擴建工程(方家山核電項目)建造許可證意見的函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國家能源局、浙江省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相關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擬向秦山核電廠擴建工程(方家山核電項目)頒發建造許可證。現徵求你單位意見,請於2008年12月15日前將有關意見反饋我局。
  
  若需要了解建造單位提交的《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方家山核電工程)初步安全分析報告》等相關文件的詳細內容,請與我局聯絡。
  
   聯絡人:國家核安全局 龔禮賢
  
   電話:(010)66556385
  
   傳真:(010)66556355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建造 許可 函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11-25】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