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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文件
國核安發〔2008〕69號
關於批准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輔助給水箱(ASG001BA)水溫監視改進的通知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輔助給水箱(ASG001BA)水溫監視改進申請的請示》(廣核運〔2008〕51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進行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輔助給水箱(ASG001BA)水溫監視的改進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申請文件中的承諾完成改進後的各項驗證試驗,確保機組運行安全。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水溫監視 批准 通知

抄送: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8-0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