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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文件
國核安發〔2008〕78號
關於批准秦山第三核電廠1號機組不間斷電源系統220VA通道蓄電池改造的通知

秦山第三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秦山第三核電廠不間斷電源系統蓄電池改造的請示》(秦三核安發〔2008〕192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HAF001)和《核電廠換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1號機組不間斷電源系統220VA通道蓄電池改造申請是可以接受的,現予以批准。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批准的方案進行改造,保證機組運行安全。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題詞:環保 核電廠 核安全 改造 通知

抄送: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核電部,北京核安全審評中心,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環境保護部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9-19】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