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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文件
國核安發〔2008〕92號
關於批准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安全注入系統隔離閥(RIS063/064VP)防止鍋爐效應改造申請的通知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RIS063/064VP防止鍋爐效應改造申請的請示》(廣核運〔2008〕49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審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改造申請文件,認為關於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安全注入系統隔離閥(RIS063/064VP)防止鍋爐效應的改造申請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准。

  你公司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實施改造,確保大亞灣核電廠和嶺澳核電廠的運行安全。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大亞灣 改造申請 通知

抄送: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11-04】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