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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5〕190號
關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點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3號)和《關於組織做好200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05〕57號)的要求,全國200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已基本結束。經統計,全國共有14000多人報名參加2005年度考試。

  鋻於報名考試人數較多,時間緊、任務重,為方便考生考試,減輕考生負擔,國家環保總局和人事部決定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設置考點,各地考試考務工作由各地環保局和人事考試機構共同承擔。有關考試考務文件將由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公室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另行下發。請你們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做好有關準備工作,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題詞:環保 人事 職業資格 考試 通知

抄送: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人事部考試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司。

     
 
  字體:【    】 更新日期:【2005-03-30】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