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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6〕220號
關於徵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各直屬單位,各相關工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我局組織修訂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徵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研究並提出書面意見,于2006年5月30日前將意見反饋我局。

  聯絡人: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 鐘斌

  聯絡電話:(010)66556256

  傳真:(010)66556252

附件:1.《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徵求意見稿)

      2.《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徵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污控 危險廢物名錄 徵求意見 函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04-2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