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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6〕663號
關於徵求《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總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

    為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規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結合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局組織起草了《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書面意見,並於2006年10月25日前反饋我局。

    聯絡人: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 趙柯 王政

    電話:(010)66556169

    傳真:(010)66556167

    附件: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辦法(徵求意見稿)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主題詞:環保 規章 徵求意見 函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12-28】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