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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全國環境監測網絡(輻射及地表水部分)建設工程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監測儀器設備使用效益,我局將於2008年組織輻射及地表水監測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輻射及地表水監測培訓工作分別由我局核與輻射安全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組織,負責制定具體的培訓計劃(含時間、地點、詳細內容、學員、專家、預算等),並推動培訓計劃的執行。具體培訓會務工作由培訓承擔單位負責。 二、培訓內容 培訓基本情況見輻射及地表水監測培訓計劃表(附後)。培訓共十五期,其中輻射監測培訓七期,地表水監測培訓八期。計劃培訓人數1380人,原則確定為省級輻射監測機構、地市級以上及重點縣環境監測機構有關人員。根據批准的培訓實施方案,我局核與輻射安全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將確定詳細培訓內容並另行通知相關單位。 三、培訓經費 我局共安排培訓經費410萬元,其中輻射監測培訓150萬元,地表水監測培訓260萬元。培訓經費支出範圍包括專家勞務費、專家交通費、資料費(含培訓教材)、場地租賃費、食宿費、中西部學員交通補助費等,原則上不得向培訓學員收取任何費用。 四、其他 請你們督促有關單位人員積極參加培訓,我局將及時對培訓工作予以檢查和總結,確保形成實效。 請有關局(廳)督促培訓承擔單位配合我局核與輻射安全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做好組織工作。
附件:輻射及地表水監測培訓計劃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計劃 培訓 通知
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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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培訓名稱 |
培訓天數 |
培訓人數 |
培訓地點 |
承擔單位 |
經費預算(萬元)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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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輻射監測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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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離輻射監測技術-放射性物理測量培訓班 |
7 |
100 |
浙江 |
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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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電離輻射監測技術-放射性化學分析測量培訓班 |
7 |
100 |
浙江 |
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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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磁輻射監測技術培訓班 |
7 |
100 |
浙江 |
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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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輻射管理規範高級研討班 |
7 |
60 |
甘肅 |
甘肅省放射環境監理站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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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技術培訓班 |
7 |
50 |
四川 |
四川省輻射環境管理監測中心站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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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技術培訓班 |
7 |
50 |
新疆 |
新疆輻射環境監督站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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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輻射環境監測技術高級研討班 |
7 |
100 |
北京/ |
國家環保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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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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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監測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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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表水監測技術與方法 |
8 |
120 |
遼寧 |
遼寧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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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表水監測中的質量保證與管理 |
4 |
100 |
陜西 |
陜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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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表水測流技術與方法 |
4 |
60 |
河南 |
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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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質自動監測技術與方法 |
6 |
100 |
寧夏 |
寧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
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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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質自動監測系統QA/QC |
6 |
100 |
寧夏 |
寧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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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技術與方法 |
6 |
120 |
廣東 |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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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監測數據管理和傳輸 |
6 |
100 |
四川 |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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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監測技術規範和評價標準 |
6 |
120 |
四川 |
四川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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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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