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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8〕102號
關於徵求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酵母工業污染,我局決定制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標準的徵求意見稿。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現將標準徵求意見稿和有關材料印送給你們,請研究並提出書面修改意見,于2008年2月29日前反饋我局科技標準司。
  
  聯絡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 張國寧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聯絡電話:(010)66556216
  
  傳真:(010)66556213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2.《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
  
        3.《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題詞:環保 酵母工業 排放標準 意見 函
  
附件一: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質檢總局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環保總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環保總局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環保總局對外合作中心
  
  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保總局環境規劃院
  
  中國發酵工業協會
  
  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環保所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丹寶利酵母股份公司
  
  廣東番禺梅山-馬利酵母有限公司
  
  廣東江門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珠海經濟特區天香苑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珍奧核酸有限公司
  
  哈爾濱馬利食品有限公司
  
  廣東五洲藥業有限公司
  
  山東西王酵母有限公司
  
  河北省馬利食品公司
  
  樂斯福(明光)有限公司
  
  煙臺馬利酵母公司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2-04】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