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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8〕177號
關於印發《2008年度全國性環保業務培訓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總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部署,切實提高廣大環保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和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能力,總局結合2008年環保中心工作擬定了大規模幹部培訓計劃。現將《2008年度全國性環保業務培訓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落實。
  
  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2006〕44號)、《關於加強各單位舉辦會議、活動、培訓班管理的通知》(環辦〔2006〕71號)要求,總局機關各部門面向環保系統舉辦的培訓,由各地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培訓學員;面向社會舉辦的培訓,由各地根據工作需要,自主決定是否派人參加。
  
  聯絡電話:(010)66556190,66556191
  
  附件:2008年度全國性環保業務培訓計劃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題詞:環保 人事 培訓 計劃 通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5-23】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