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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和《關於2007年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2007〕98號)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對2007年申請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的單位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第二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准北京環信達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等171家單位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並批准其中大連市輕化工研究所等19家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資質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名單及批准的評價範圍詳見附件一。
二、本次資質延續審查中,對不符合資質延續條件的偏遠地區單位和從事輻射等專業性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以及因單位性質或人員條件等不完全符合資質延續條件的單位,考慮其多年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當地工作需要,予以適當放寬條件。批准符合上述情形的天津市輻新環境保護研究服務中心等55家單位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並批准其中山西省農業生態環境建設總站等11家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資質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名單及批准的評價範圍詳見附件二。
三、因未按規定申請資質延續,登出青島港環境工程研究所等4家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名單詳見附件三。
四、因未達到資質條件要求,取消化學工業部第一勘察設計院等6家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名單詳見附件四。
五、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附件一中的單位及附件二中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的規定,實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由相應類別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簽字負責制。
六、附件一、二中的單位應在領取資質證書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手續,其中涉及機構名稱變更的單位應同時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變更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變更登記手續。
附件三、四中的單位應于2008年3月31日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變更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出登記手續。
七、各單位資質證書、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證可到指定地點自行領取;為方便起見,亦可由所在地省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派員到指定地點領取後統一發放。
領證地點: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資質管理與培訓部(北京安外北苑大羊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對面,領地商務樓A座1001室)
聯絡人:劉金潔朱莞
聯絡電話:(010)51095497
附件:
1.批准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的單位名單(資質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批准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的單位名單(資質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3.登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名單
4.取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名單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 題 詞: 環保 環評 資質 公告
附件三:
登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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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所 在 地 |
單 位 名 稱 |
原資質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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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東 |
青島港環境工程研究所 |
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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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 |
山東省工業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2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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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 |
山東紡織職業學院 |
2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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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貴州 |
貴州省銅仁地區環境科學研究所 |
3322 |
附件四:
取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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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所 在 地 |
單 位 名 稱 |
原資質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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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 |
化學工業部第一勘察設計院 |
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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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 |
山東理工大學 |
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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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 |
山東環保產業集團總公司 |
2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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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東 |
陽谷縣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
2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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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南 |
儋州市環境資源研究所 |
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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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甘肅 |
甘肅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
3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