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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文件
國核安辦〔2008〕45號
關於同意原國營四七一廠民用核安全機械設備製造許可證名稱變更的通知

 

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變更國營四七一廠民用核承壓設備製造資格許可證企業名稱的請示》(司發〔2008〕11號)收悉。

  原國營四七一廠經債轉股後現更名為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公司的註冊資金有較大幅度增加。公司對組織機構進行了局部調整並根據調整情況修訂了質量體系文件以適應核電項目生產,公司人員情況沒有發生變動,廠房設施等相關製造能力未發生弱化,通過購置新設備,加工製造能力有所增強。經現場確認和研究決定,我局同意將原國營四七一廠民用核承壓設備製造資格許可證(國核安函〔2004〕7號 )的持證單位名稱變更為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許可證 變更 通知

抄送:蘇州核安全中心,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3-25】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