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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核安全局文件
國核安辦〔2008〕46號
關於蘇州高中壓閥門廠民用核安全機械設備設計/製造許可證延續申請批准前停止所有核安全設備活動的通知

蘇州高中壓閥門廠:
  
  你單位於2007年12月29日向我局提交了《關於申請更換民用核承壓設備設計資格許可證的請示》(蘇高閥行字(2007)14號)、《關於申請更換民用核承壓設備製造資格許可證的請示》(蘇高閥行字(2007)15號),我局于2008年1月受理了你單位的申請(國核安辦〔2008〕8號),並指定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作為主審單位對你單位的申請進行技術審查,並制定了審查計劃。
  
  你單位原許可證2008年4月2日到期,由於你單位提交申請資料比較晚,目前主審單位按照審查計劃進行審查認為尚有較多問題需要你單位澄清,許可證到期前審查工作還不能完成,故你單位的許可證不能如期更換和延續。
  
  鋻於以上問題,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現對你單位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原許可證到期後,在許可證延續申請批准前停止一切核安全設備活動;
  
  二、在許可證延續申請審查中請積極配合我局和主審單位的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設備 許可證 審查 通知

抄送: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3-26】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