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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6〕79號
關於成立總局環境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通知

 

總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

  為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總局環境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組長:周生賢

  副組長:王玉慶 張力軍

  成員單位:辦公廳、規劃與財務司、政策法規司、科技標準司、污染控制司、自然生態保護司、核安全管理司、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環境監察局、國際合作司、宣傳教育司、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機關服務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二、機構性質與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為總局環境應急指揮最高權力機構,直接對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是:

  1、調配全國環保系統的力量和資源統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2、協調有關部委環境應急行動;

  3、指導地方政府環境應急工作。

  三、辦事機構

  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總局環境應急辦公室(正待中央編辦批復,批復前由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主任兼任。

  四、運行機制

  1、有關突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對。

  2、有關突發核與輻射安全事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方案》應對。

  二○○六年七月八日

主題詞:環保 機構 應急 通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07-08】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