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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7〕20號
關於開展2007年度國家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廳),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直屬科研單位,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
  
  根據國家《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和我局《環保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我局將開展2007年度國家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登記範圍
  
  (一)由我局主持或者組織的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和科技項目(含專項)產生的科技成果,以及我局主持或組織鑒定(評審、驗收)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成果,必須在我局登記。
  
  (二)根據我局《關於開展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的通知》(環辦〔2002〕131號),申報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的項目,需在我局進行登記。
  
  (三)鼓勵國務院各部門、各大公司和地方各級環保局(辦)組織或主持的各類計劃項目產生的環保科技成果在我局進行登記。
  
  (四)為了推動國家科技人才戰略、標準戰略、專利戰略的實施,各級環境標準與專利技術的科技成果也可以進行成果登記。
  
  二、環保科技成果登記應報送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登記表(基礎理論、軟科學類成果)》或《科技成果登記表(應用技術類成果)》一份。
  
  (二)技術評價證明(專利證書、鑒定證書、評審證書、驗收證書、標準文本)複印件一份。
  
  (三)光盤兩張(內容一致),光盤內容包括:
  
  1、《成果登記表》的電子版本。
  
  2、使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4.0版本簡易版的導出文件。
  
  3、申請成果登記單位的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方式的電子文本。
  
  (四)《成果登記表》和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4.0版本簡易版可從國家科技成果網(www.nast.org.cn)登記系統下載區下載。
  
  三、經我局審查准予登記的科技成果,將按年度在我局網站上公佈,成果登記者可以申請成果證書和成果完成者證書。2007年10月30日前被批准登記的科技成果將編入2007年度《成果公報》,並在報刊、網絡等媒體發佈。我局將擇優推薦成果申報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獎,並申請國家有關計劃項目的支持。對重點項目,我局將加大示範、推廣、轉化的力度。
  
  四、我局委託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承辦2007年度環保科技成果登記工作。   
  
  聯絡人:賀靜娜
  
  聯絡方式:(010)84915158
  
  傳真:(010)84915158
  
  郵編:100012
  
  通訊地址:北京市安定門外大羊坊8號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科技處

  二○○七年二月二日

主題詞:環保 科技 成果 登記 通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7-02-0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