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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7〕90號
關於做好汛期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

  今年5月底以來,先後發生了江蘇省無錫市、沭陽市飲用水水源污染等事件,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當前正值汛期,為做好汛期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確保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不受影響。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汛期飲用水水源的環境監督檢查,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各地要在近期組織開展一次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管理情況,飲用水水源附近及其上遊沿岸地區的重點污染源污水處理設施運轉、污水排放、應急預案制訂及落實情況,以及有毒有害化學品及危險品倉庫、石油輸送管道及貯存設施、固體廢棄物存放處置場所、岸邊堆積物等污染隱患的情況。堅決制止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行為;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環境風險,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彙報,並儘快採取措施消除,預防發生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檢查結果請於2007年7月底前報送總局。

  二、完善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應急預警機制。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完善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應急預警機制,健全應急預警的組織體系,明確有關責任,落實應急措施。

  三、加強飲用水水源水質的監測和監督巡查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訂工作計劃,加強對飲用水水源的水質監測工作。在大雨、暴雨後及時組織巡查,一旦發生污染或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的事件,要採取應急措施,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

  聯絡人: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郭瑾瓏呂春生

  聯絡電話:(010)66556268,66556271

   E-mail:guo.jinlong@sepa.gov.cn  

       lv.chunsheng@sepa.gov.cn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汛期 飲用水 通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7-09-2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