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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會〔2008〕26號
關於召開2008年全國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了抓住時機,振奮精神,推進工作,定於3月24-25日在北京召開環境保護部首次全國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2008年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精神,全面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總結交流“十一五”以來環境執法經驗,明確“十一五”後三年環境執法主要任務,部署2008年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由周生賢局長做重要講話,張力軍副局長做工作報告。

  二、參加會議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分管領導及環境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各1名,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要負責人1名。

  三、會議時間和地點

  時間:2008年3月24—25日,3月23日報到。

  地點: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第二招待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6號,電話:010-66186688)

  請於2008年3月21日前將會議回執(見附件一)傳真至總局環境監察局。

  四、為更好總結“十一五”以來環境執法工作,吸收各地對“十一五”環境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請準備以下情況:

  1、“十一五”以來環境執法工作的主要進展和體會;

  2、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的發展變化,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希望總局優先考慮或解決的環境執法問題和有關建議等。

  五、聯絡方式

  聯絡人: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曹立平

  聯絡電話:(010)66556459

  傳真:(010)66556457

 

  附件:1.會議回執

     2.會議地理位置圖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執法 會議 通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3-17】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