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為規範輻射環境監督站的能力建設,提高輻射環境監測綜合能力和整體水平,特製定《輻射環境監督站建設標準(試行)》,現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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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環境監督站建設標準(試行)
為規範輻射環境監督站的能力建設,提高輻射環境監測綜合能力和整體水平,特製定本標準。本標準為基本配置標準,主要包括人員編制及結構、業務經費、工作用房、儀器設備等內容。鼓勵經濟發達地區和有條件的輻射環境監督站在本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配置標準和裝備水平。
市、縣級輻射環境監督站可根據轄區實際工作情況,適當降低配置標準。
一、人員編制與結構標準
本標準中各輻射環境監督站的人員編制(見表一)是按照職責和實際工作需要來確定的,人員數量因不同地區的經濟或人口總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各輻射環境監督站要依照本標準,本著“因需設崗、按崗設編”的原則確定本站人員編制,形成合理的人員規模和結構。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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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編制與結構地區名稱 |
人員編制數 |
技術人員比例 |
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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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 |
60∼80 |
80∼85%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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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核設施站 |
40∼60 |
80∼85%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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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核設施站 |
30∼50 |
75∼80% |
3:05:02 |
二、監測業務經費與用房標準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財建[2000]438號)規定,環境監測的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障費等)、公用經費(包括公務費、設備購置費和業務費等)、科學研究費和專項經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年度經費預算。輻射環境監測業務費(不含人員經費)是維持各項輻射環境監測業務正常、穩定運行的基本保障,應予以重點保證。輻射環境監測業務用房是輻射環境監測必備的基礎條件之一,應滿足輻射環境監測工作的基本需要。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以本標準為基礎,逐步加大輻射環境監測業務費投入,不斷改善輻射環境監測業務用房條件。輻射環境監測業務經費與用房標準見表二。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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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業務經費與用房標準適用範圍 |
業務經費(不含工資、福利)最低標準(萬元/人·年) |
業務用房面積 (m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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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地區 |
3.0∼5.0(直轄市可為4.5∼7.0) |
點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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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 |
2.5∼3.5 |
點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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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區 |
1.5∼3.0 |
點30 |
注:有地面自動站的監督站增加經費4萬元/自動監測子站·年;增加用房面積5∼10m2/子站。
三、基本儀器設備配置標準
本標準為基本配置(見表三)。基本配置為各輻射環境監督站履行綜合性輻射環境監測職能,完成日常輻射環境監測任務所必需的基本要求和基礎配備。
各地還應根據本轄區輻射污染源的類型、數量、規模和特點,裝備一些必需的輻射環境監測專項儀器設備。
表三 基本儀器設備配置表設備名稱 數 量
有核設施站 無核設施站
環境γ輻射劑量率自動監測系統 1 1
γ能譜儀系統 2 1
低本底液閃譜儀 1 0
低本底α、β計數器 2 1
熱釋光讀出裝置(含退火裝置) 1 1
便攜式環境X、γ劑量率監測儀 3 2
高壓電離室(含測量裝置) 1 1
I及α、β表面污染儀 3 2
中子劑量率儀 1 1
氡及氡子體測量設備 1 1
氡析出率儀 1 1
電子天平 2 1
激光鈾測量儀 1 0
頻譜儀(含天線) 1 1
無線電干擾測量儀 1 1
聲級計 1 1
工頻輻射監測儀 1 1
射頻輻射監測儀 1 1
樣品前處理裝置 1 1
氣溶膠大流量採樣器 2 1
標準源、標準物質 1 1
事故應急監測車 3 2
便攜式γ譜儀測量系統 1 1
現場氣象測量儀 1 1
(電力架空線)測高儀、激光測距儀 1 1
GPS衛星定位儀 1 1
射頻感應電流測量儀 1 1
個人劑量計、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工作需要自定
監測信息工作站
多媒體微機
筆記本微機
大屏幕投影設備(套)
光盤刻錄機
彩色繪圖機
數字化儀
彩色掃描儀
攝像機
圖形顯示器
錄像機
字幕機
打印機
彩色打印機
數字、視頻信號轉換器
通訊設備
遠程通訊設備
影印機
傳真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