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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3]157號
關於做好2003-2004年引黃濟津應急調水期間水質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水利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黃河、海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海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

    為解決天津市水源嚴重短缺問題,2003年9月已開始實施引黃濟津應急調水,9月12日位山閘開閘,應急調水期約170天。為防止調水沿線重大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水質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九省市區”)環保、水利部門及流域機構應嚴格按照兩部局聯合印發的《2003-2004年引黃濟津期黃河水污染控制預案》(簡稱《預案》)的要求,加強對沿線排污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和檢查。嚴格監督各排污單位。按照《預案》的規定,適時採取必要的限產限排等措施;做好水量調度等項工作。

    二、九省市區環保、水利部門要加強水量調度和污染源治理信息通報。環保部門要及時向水利部門通報沿線污染源排放、控制和水質信息;水利部門要及時向環保部門通報輸水水量變化情況;流域機構要及時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水利部門通報黃河干流龍門至位山閘河段水量、水質狀況。涉及供水安全的重大事項,環保、水利部門要及時相互通報,涉及跨省的要向環保總局、水利部及流域機構報告。

    三、九省市區環保、水利部門要加強水質、水量的監測工作,雙方自動監測站數據共享。未設立自動監測站的輸水斷面應按照《預案》要求保證監測頻次,做好監測。

    四、如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最先發現事故的環保或水利部門應立即互相通報,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便採取各種措施。

    環保總局和水利部將聯合組成巡視組檢查調水沿線執行《預案》情況。
 
    附件:2003-2004年引黃濟津期黃河水污染控制預案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水質  通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中國環境規劃院


2003-2004年引黃濟津期黃河水污染控制預案


    國務院定於2003年9月到2004年2月實施引黃濟津應急調水,為防止突發性水污染事故,保證調水水質安全,特製定《2003∼2004年引黃濟津期黃河水污染控制預案》。

    一、預案時段

    (一)預警狀態

    2003∼2004年度引黃濟津調水期間進入預警狀態。

    (二)應急狀態

    當滿足如下條件之一時,對應區域進入應急狀態:

    (1)當潼關流量低於424m3/s、COD濃度高於30mg/L或花園口流量低於362m3/s(淩汛期除外)、COD濃度高於30mg/L,黃河龍門至位山閘河段進入應急狀態。

    (2)在充分考慮黃河干流水域納污能力即水環境容量的基礎上,以下主要入黃支流濃度超過下列應急控制水質指標時,對應排污區域進入應急狀態:渭河吊橋斷面COD60mg/L,汾河河津斷面COD200mg/L,涑水河蒲州斷面COD200mg/L,洛河七里鋪斷面COD30mg/L,新漭河泗水灘斷面COD200mg/L,沁河渠首斷面COD150mg/L。(初步核定所對應的渭河吊橋斷面、汾河河津斷面、涑水河蒲州斷面、洛河七里鋪斷面、新漭河泗水灘斷面、沁河渠首斷面污染物總量分別為351336、129600、3616、74118、40623和166115kg/d。)

    二、預案範圍

    黃河龍門至位山閘河段是本預案的範圍。

    1、重點控制水域

    主要控制水域為黃河龍門至位山閘幹流河段以及該區域內渭河、汾河、涑水河、洛河、新漭河和沁河等主要入黃支流。

    2、重點控制城市

    主要污染控制城市為山西省太原市、臨汾市、晉城市和運城市,陜西省咸陽市、西安市、渭南市,河南省焦作市、濟源市、三門峽市、洛陽市和鄭州市。

    三、預案內容

    地方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密切注視枯水期、調水期水質水情形勢的變化,各負其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污染治理,確保潼關斷面達到IV類,三門峽水庫壩下、小浪底壩下斷面、花園口斷面水質達到III類。

    (一)當進入預警狀態時,應首先採取如下措施:

    1、山東、河北、天津應確保廢水不排入引黃濟津輸水渠,實現閉口輸水。

    2、黃河上遊有關省市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確保龍門斷面水質達到III—IV類。


    3、加強對造紙、冶煉、釀造、制藥、化工、化肥、煉油、製革、紡織和印染等重點污染排污企業的執法檢查,確保所有排污企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對污染嚴重、無廢水處理設施的企業予以停產治理。對偷排超排的企業,進行通報和嚴厲處罰。對治理無望的企業以及不符合國家、本省產業政策的企業,予以關停。

    4、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支持力度,加快建設步伐,確保已經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正常高效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5、要加大農業面源、氮肥企業污染治理力度,切實降低黃河氨氮濃度。

    6、加強監測和信息溝通。山西、陜西和河南三省環保、水利部門以及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對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流量、水質以及沿岸重點污染源實施加密監測,每月互相通報黃河干流龍門至位山閘幹流和支流河段水質、水量狀況及自動監測站監測數據,及時向國家環保總局、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和下游省市政府報告污染狀況、水質水情和水量調度數據。

    (二)當進入應急狀態,或者在預警狀態下採取上述措施仍不能保證飲用水水源和調水水質安全,地方各級政府還需依次實施如下應急措施:

    1、黃河沿線實施節水優先戰略,制定應急期間用水大戶限產或限量用水方案,壓縮工業用水和農業用水,在確保黃河不斷流的條件下,首先滿足生活用水,並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優化水資源配置,實現上下游省市水量綜合平衡。當黃河花園口流量小于180m3/s時,應向國務院建議停止引黃濟津調水。

    2、地方各級政府要採取堅決措施,控制排污總量。優先對直接排入黃河干流的重污染企業實行限產措施,並對包括下述重點污染源在內的企業實施限產限排、攔污、導污和截污等措施,減少污水入黃量,重點污染源限產限排比例不低於30%,入黃COD削減幅度使主要入黃支流斷面COD濃度低於相應的應急控制指標。

    (1)渭河:年產1萬噸以下化學制漿造紙企業、5千噸以下利用廢紙和漿板造紙的企業一律停產停排(共92家)。

    羊成造紙廠、大王鑫三角造紙廠、閻良武屯新華造紙廠、秦興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閻良區航興造紙廠、姚羅造紙廠、由由包裝材料廠、向陽紙品廠、固至縣造紙廠、眉縣豐功紙業公司、寶雞縣寶豐紙業公司、岐山縣勝龍紙業公司、扶風縣造紙廠、興平市振豐造紙廠、興平市東風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興平市海發造紙廠、乾縣造紙廠(共17家)。

    (2)汾河:山西合盛工貿有限公司、山西省稷山縣化工福利造紙廠、山西襄汾縣新泉造紙有限公司、太化公司化工廠、山西省晉南基建物資有限公司造紙廠、山西薈源紙業有限公司、太原市清徐化肥有限公司、山西志峰造紙業有限公司(共8家)。

    (3)涑水河:山西豐喜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猗分公司、國營五四一電廠、山西省海鑫鋼鐵有限公司、永濟舜都化工集團(共4家)。

    (4)洛河:洛陽中昊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河南商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鞏義市鹼廠、鄭州市河南化工廠、河南精細化工廠(共5家)。

    (5)新漭河:孟州市金駝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孟州桑坡皮毛廠(群)、孟州市天虹有限公司、孟州市化工紙業有限公司、濟源市糧食澱粉廠、濟源市三龍紙業公司、濟源市中原造紙廠、濟源市公美集團公司(共8家)。

    (6)沁河:沁陽市懷北造紙廠、溫縣三鑫工貿有限公司、沁陽市常樂紙廠、溫縣申龍紙品有限責任公司、武涉縣西滑封造紙廠、沁陽市聯盟造紙廠、沁陽市燈塔造紙廠、孟州田寺皮毛廠群、沁陽中原製革廠、沁陽長城製革廠、沁陽騰飛製革廠、沁陽新世紀製革廠(共12家)。

    3、建立重點污染企業污染檔案,實行企業環境行為信譽公示。在確保污染物總削減量的情況下,實行激勵機制,能達標排放、實施清潔生產、削減排放量的企業准許正常生產。

    4、根據水污染預警信息,提前做好水源備用和防止重大供水污染事故的應急工作,保證水廠水質。

    5、黃河干流龍門下泄水質超過Ⅳ類或龍門至位山閘河段水質急劇惡化,影響引黃濟津供水水質,由國家環保總局和水利部組織會商,並提出對策措施。

     
 
  字體:【    】 更新日期:【2003-09-29】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