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6〕84號
關於命名張家港等市(區、縣)為國家生態市(區、縣)的決定
江蘇省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陰市、上海市閔行區、浙江省安吉縣人民政府:

  生態市(區、縣)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載體。在多年創建工作的基礎上,經我局考核、公示和審定,決定命名江蘇省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陰市為國家生態市,上海市閔行區為國家生態區,浙江省安吉縣為國家生態縣。

  希望被命名的市(區、縣)再接再厲,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為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主題詞:環保 生態 命名 決定

抄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局)。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06-02】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