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六大電力集團公司: 為做好“十一五”期間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加強對二氧化硫總量分配工作的指導,現將《二氧化硫總量分配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並認真做好二氧化硫總量的分解落實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削減目標。
附件:二氧化硫總量分配指導意見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主題詞:環保 污染物 總量 分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