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人民政府: 《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附件: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 環保 三峽 規劃 通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三峽辦、三峽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