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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環函[2001]215號
關於《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

天津市環境保護局:

    你局《關於〈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中選址要求有關問題的請示》(津環保科[2001]1281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一、生活垃圾填埋場與人畜居棲點的距離指生活垃圾填埋場場界與人畜居棲點之間的距離。

    二、“生活垃圾填埋場不得建在居民密集居住區”在標準中只有宏觀原則規定,沒有明確的劃定指標,需要根據生活垃圾填埋場項目、居民居住地等具體情況論證確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字體:【    】 更新日期:【2001-09-21】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