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信息
|
規劃計劃
|
政策法規
|
行政體制
|
科技標準
|
污染控制
|
自然生態
|
核安全和輻射安全
|
環境評價
|
環境監察
|
國際合作
|
宣傳教育
|
黨風廉政建設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政務信息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文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環函[2003]363號
關於膠帶生產醋酸乙酯排放執行標準問題的復函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於廢氣中丙烯酸丁酯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請示》(蘇環科[2003]34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你省泰州市轄區內亞華壓敏有限公司膠帶生產中醋酸乙酯的排放事宜,請參照《工業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的相關規定,並按8小時加權平均容許濃度200mg/m
3
執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 環保 標準 復函
字體:【
大
中
小
】 更新日期:【2003-12-24】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