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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環函〔2004〕334號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通告(對申報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公示)

  2004年9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了11個自然保護區。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促進公眾參與和監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評審工作,現對11個自然保護區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來信、來電和來訪的方式,發表意見、建議或反映問題。國家環保總局對來信、來訪者的姓名和單位,以及反映的意見和問題嚴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04年10月11日—20日

  二、受理電話、信箱和來訪地址:

  電話:(010)66111423(兼傳真)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電子郵件:zhou.haili@sepa.gov.cn

  來訪地址:北京廣渠門內大街16號環境新聞出版大樓

  三、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將同期設立受理電話和來信、來訪地址,並在當地報紙和其他媒體上公佈。

  四、2004年評審的11個自然保護區名單

  1、內蒙古阿魯科爾沁自然保護區

  2、吉林大布蘇自然保護區

  3、吉林琿春東北虎自然保護區

  4、上海九段沙自然保護區

  5、上海崇明東灘自然保護區

  6、福建戴雲山自然保護區

  7、福建芒蕩山自然保護區

  8、山東榮成大天鵝自然保護區

  9、雲南永德大雪山自然保護區

  10、雲南藥山自然保護區

  11、甘肅連城自然保護區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 自然保護區 公示 通告

     
 
  字體:【    】 更新日期:【2004-09-28】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