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環境保護局:
你局《關於批准壺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石家河電站工程項目的請示》(湘環報〔2006〕28號)收悉。經研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石家河電站為引水式徑流小型水電站,在湖南壺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邊緣地帶選址建設。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專題報告,石家河為澧水一級支流渫水的支流,且位於高山峽谷區,電站庫壩淹沒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均較小。經研究,同意你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要落實電站建成運行後當地群眾廉價用電措施,減輕生活用能對自然保護區的壓力;落實生態泄水建築物設計與建設方案,確保脫水河段正常生態用水。同時,建議進一步調查相關河段水生生物的生長情況,優化電站設計和運行,盡可能減少工程的不利影響。
特此函覆。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自然保護區 水電站 復函
抄送:國家林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