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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環函〔2006〕395號
關於餐飲行業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是否屬於生活垃圾的復函

 

天津市環保局:

    你局《關於餐飲行業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是否屬於生活垃圾的請示》(津環保固〔2006〕19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條第三項關於“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的規定,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餐飲行業的活動屬於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其產生的餐廚垃圾,包括廢棄食用油脂屬於生活垃圾範疇;其處理處置必須符合環境保護有關要求,防止對環境的污染。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污控  餐廚垃圾  廢棄食用油脂  復函

抄送:建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中國環科院,國家環保總局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10-18】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