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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函
環函〔2006〕398號
關於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復函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你會《關於我會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請示》(中環學〔2006〕12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在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內部設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二、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中心的職責為:
  
  (一)接受政府或社會委託,進行環境損害的調查和評估,開展技術諮詢與服務工作;
  
  (二)組織開展環境損害相關調研和科學研究工作;
  
  (三)完成總局委託的相關業務工作。
  
  三、支持學會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成為法院對外環境司法委託的鑒定機構,並在條件成熟時,向司法部申請成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
  
  請你會按照總局批復意見,儘快啟動成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中心的相關工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環境損害 鑒定 評估 意見 函

     
 
  字體:【    】 更新日期:【2006-12-06】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