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情況在一線掌握。堅持局領導定期駐點工作制度,定期深入轄區單位了解污染物的排放及削減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在環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難、轄區污染分佈及排放的動態變化趨勢及環保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變化等第一手資料,為轄區環保工作順利開展摸清實情,奠定基礎。
二是工作在一線落實。在貫徹落實上級會議及工作安排過程中,直接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科室和相關人員,簡化環節,提高效率。
三是問題在一線解決。明確局長、分管局長、科室負責人和具體辦事人員的管理權限,屬具體辦事人員在權限內應解決的問題不提交科室負責人;屬科室負責人在權限內應解決的問題不提交分管局長;屬分管局長在權限內應解決的問題不提交局長;屬局長權限內應解決的問題不提交上級部門。防止推諉扯皮,縮短辦結時間。
四是作風在一線轉變。提倡現場辦公,變被動應付為主動服務,主動深入一線被監管單位提供環保服務、諮詢與指導,變事後處罰為事先警示,在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排污申報、建築施工噪聲申報等管理工作現場,堅持能當場批准的當場批准,減少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