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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審議環保規範性文件
2008-10-30
     
 

    近日,鄂州市長范銳平主持召開市政府08年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依法行政的決定(討論稿)》、《鄂州市選礦行業管理暫行辦法(討論稿)》、《鄂州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討論稿)》。

    副市長陳邦利、嚴國本、李瑩、胡運星,秘書長陳少傑參加會議。

    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負責人分別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依法行政的決定(討論稿)》、《鄂州市選礦行業管理暫行辦法(討論稿)》、《鄂州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討論稿)》的起草情況進行了說明。與會人員對三個文件進行了認真討論,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范銳平在講話中指出,為了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市級政府制定《關於加強依法行政的決定》非常必要。依法行政的關鍵就是規範政府的行政行為和提高公務員的素質,努力做到決定有據、行之有規、規範有序。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首先要對行政行為進行規範。第二,要對政府公務人員依法行政進行約束。整個依法行政工作要圍繞這兩條綱來提出要求。要合理界定市、區、街辦、鄉鎮的職責和權限,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不嚴。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建立公務員行政行為問責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識。

    關於制定《選礦行業管理暫行辦法》,范銳平說,目前,鄂州選礦已漫延到主城區,小選礦造成的環境污染、對土地資源的破壞和安全生產隱患都非常大,制定《選礦行業管理暫行辦法》非常必要。文件的重點,關鍵要從鄂州的實際出發,依法制定選礦行業準入和退出條件;要進一步明確對選礦行業的審批、監督、檢查職能;要加強對選礦行業的綜合治理。要綜合各部門的力量,加強對選礦行業的管理。

    范銳平說,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改善城區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該《管理辦法》,要吸收大家的意見,抓緊修改發佈。揚塵管理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重在預防,要集中精力抓好《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宣傳,喚起各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的自覺性。各職能部門要按管理辦法確定的職責辦好試點,全力推廣,共同規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文件確定的職責,對所管轄的行業施工單位防止揚塵污染制定具體的落實規範,並召開現場推進會。要加強對重點工程和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和綜合執法。環保局要加強對污染行業治理的綜合協調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佈主城區各類企業在落實《管理辦法》上的好的作法,促進優雅環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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