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環保大事記
環境保護大事記(2008年2月)
2008-03-13
 

  2月1日,北京2008年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協調小組第四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六省、市、區政府主管領導,國家環保總局、解放軍環保局、奧組委、中石油、國家電網等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出席會議並講話。
  
  同日,國家環保總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電子廢物處置項目的環境管理。
  
  2月2日,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放標準》。
  
  2月4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李幹傑在京會見了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駐華代表馬和勵,雙方就應對氣候變化、污染防治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2月5日,經商國務院有關部門並報國務院同意,國家環保總局同意北京市提前實施第四階段部分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月6日,國家環保總局發出《關於加強防範應對雨雪冰凍災害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特別是受災地區環保部門加強春節至“兩會”期間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防止次生環境污染事故。
  
  2月13日,國家環保總局、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質監總局聯合印發《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和《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自2008年3月1日起執行。
  
  2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李幹傑訪問法國,並與法國核安全局主席拉卡斯特簽署《中法核安全合作議定書》及《中法關於AREVA(阿海琺)EPR核電機組核安全合作備忘錄》。
  
  2月19日,國家環保總局印發《全國環境保護系統“十一五”對口援藏規劃》。
  
  2月20日,聯合國環境署第10屆特別理事會暨全球環境部長論壇在摩納哥召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李幹傑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會議併發言。
  
  2月22日,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月25日,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實施〈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實施進度,確保在建項目儘快建成並穩定運行。
  
  2月26日,國家環保總局發佈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共涉及6個行業的141種產品。針對名錄中目前還享有出口退稅的農藥、塗料、電池及有機砷類39種產品,環保總局向財政部、稅務總局提出取消其出口退稅的建議,同時向商務部、海關等部門提出禁止其加工貿易的建議。
  
  同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在京會見芬蘭議會環境委員會主席希頓寧女士,雙方就加強環保合作交換了意見。
  
  同日,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階段工作會議在昆明市召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周建出席會議並講話。
  
  2月27日,引灤入津水質保護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出席會議並講話。
  
  同日,國家環保總局、衛生部聯合發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誌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自2008年4月1日起實施。
  
  2月28日,胡錦濤主席簽署第87號主席令,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該法律已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2月28-29日,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副局長吳曉青等出席會議並講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負責同志及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2月29日,國家環保總局召開全國環保系統環境信訪視頻會議,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周建出席會議並講話。
  
  同日,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關於表彰2007年度全國環保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報》。

來源:辦公廳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03-13】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