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許可證核發
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受理範圍:專門從事中、低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單位的資質審批
審批條件、審批程序、承諾時限、審批結果查詢或公開方式等:
在正在制定的“放射性廢物貯存營運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和“放射性廢物處置營運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中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