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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災區地表水環境質量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技術指南(暫行)
2008-05-20
     
 

地震災區地表水環境質量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技術指南
(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在地震災區重點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要城市上下游設立監測斷面。有關省市可視當地情況增設監測斷面。
  
  第二條
  監測頻次為每日一次,可根據災後重建進展進行適當調整。
  
  第三條  為保證水質監測工作的時效性,優先採用快速監測方法和設備,把現場的快速排查和實驗室的確認分析有機結合起來。分析方法可參考附表。
  
  第四條  密切監視各種潛在污染源,重點監測對人體有毒害作用的污染物質,可根據當地企業生產情況、污染源現場排查最新的信息,確定特徵污染物質。
  
  第五條  應當在顯著地點和位置建立水源地保護標識,並把有關水源地保護的規定通告有關部門、單位。


 第二章  水質常規監測要求


  第六條  建立重要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地的定時巡查制度,無特殊情況每天不少於1次。對水質變化的指示性指標pH、電導率以及高錳酸鹽指數(有條件的可以包括TOC)等進行重點監測,具備條件的監測站,視情況可增加氨氮、酚類等其他常規監測項目。
  
  第七條  現場巡查時要注意觀察與記錄水體的顏色、氣味及漂浮物等感官指標,判斷水體是否受到明顯污染。
  
  第八條  每日監測糞大腸菌群、細菌總數(可採用試劑盒等快速測試方法),出現異常時應增加常規病原菌監測(可採用試劑盒等快速測試方法)。
  
  第九條  具備條件的監測站每日進行一次生物急性毒性監測(可採用發光菌法),用於進行水質安全的綜合判斷。
  
  第十條  具備條件的監測站每日監測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質(重金屬和有毒有機污染物),關注救災中化學品的使用情況,具體污染物質可根據當地污染源排查結果確定。
  
  第十一條  當確認水質出現異常時,在保留分析樣品備用的同時,應立即進行復查,如果持續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啟動應急水質監測,同時對周邊環境進行巡視,儘快排查污染源和原因污染物,將結果及時報告上級部門,並通知相關部門。


 第三章  自動監測


  第十二條  儘快恢復原有的自動監測站點和測試項目,對於出現水質異常的地區,可在原有測試項目的基礎上根據當地情況適當增加其他自動監測項目。
  
  第十三條  在重要水源地根據當地的條件可考慮增加在線生物毒性監測。


 第四章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


  第十四條  密切關注對災後環境安全構成危險隱患的設施,如化工廠、加油站、農藥集中存放場所、災民集中安置區等。
  
  第十五條  如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樣品採集、保存和監測,排查污染源和特徵污染物質,及時通報相關部門,並立即啟動應急監測工作。
  
  附表: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監測項目

分析方法

最低檢出濃度()

有效數字最多位數

小數點後最多位數(5)

方法依據

1

水溫

溫度計法

0.1

3

1

GB/T13195–1991

2

色度

鉑鈷比色法

GB/T11903–1989

3

臭和味

嗅氣和嘗味法

––

2

4

渾濁度

1、分光光度法

3

3

0

GB/T13200–1991

2、目視比濁法

1

3

0

GB/T13200–1991

3、濁度計法

1

3

0

1

5

pH

玻璃電極法

0.1(pH)

1

1

GB/T6920–1986

0.01(pH)

2

2

6

電導率

電導率儀法

1μS/cm(25)

3

0

1

7

溶解氧

1、碘量法

0.2mg/L

3

1

GB/T7489–1987

2、電化學探頭法

3

1

GB/T11913–1989

8

高錳酸鹽指數

1、酸性高錳酸鉀氧化法

0.5mg/L

3

1

GB/T11892–1989

2、鹼性高錳酸鉀氧化法

0.5mg/L

3

1

GB/T11892–1989

3、流動注射連續測定法

0.5mg/L

3

1

1

9

揮發性酚類

1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

0.002mg/L

3

3

GB/T7490–1987

2、蒸餾後溴化容量法

GB/T7491–1987

10

石油類

1、紅外分光光度法

0.01mg/L

3

2

GB/T16488–1996

2、非分散紅外光度法

0.02mg/L

3

2

GB/T16488–1996

11

亞硝酸鹽氮

1N–(1–萘基) –二乙胺光度法

0.003mg/L

3

3

GB/T7493–1987

2、離子色譜法

0.05mg/L

3

2

1

3、氣相分子吸收法

5μg/L

3

1

1

12

氨氮

1、納氏試劑光度法

0.025mg/L

3

3

GB/T7479–1987

2、蒸餾和滴定法

0.2mg/L

3

1

GB/T7478–1987

3、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0.01mg/L

3

2

GB/T7481–1987

13

氯化物

1、硝酸銀滴定法

2mg/L

3

0

GB/T11896–1989

2、離子色譜法

0.04mg/L

3

2

1

14

游離余氯和總氯

1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0.03mg/L

3

2

GB/T11897–1989

2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0.05 mg/L

3

2

GB/T11898–1989

15

氟化物

1、離子選擇電極法(含流動電極法)

0.05mg/L

3

2

GB/T7484–1987

2、氟試劑分光光度法

0.05mg/L

3

2

GB/T7483–1987

3、離子色譜法

0.02mg/L

3

2

1

16

總氰化物

1、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0.004mg/L

3

3

GB/T7486–1987

2、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002mg/L

3

3

GB/T7486–1987

17

1、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0.0004mg/L

3

4

GB/T11900–1989

2、氫化物發生原子吸收法

0.002mg/L

3

3

1

3、原子熒光法

 0.5μg/L

3

1

1

18

1、火焰原子吸收法

 0.05mg/L(直接法)

 1μg/L

3

 2

 GB/T7475–1987

2、石墨爐原子吸收法

 3

 0

 GB/T7475–1987

19

六價鉻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mg/L

3

3

GB/T7467–1987

20

1、冷原子吸收法

0.1μg/L

3

1

GB/T7468–1987

2、原子熒光法

0.01μg/L

3

2

1

3、雙硫腙光度法

2μg/L

3

0

GB/T7469–1987

21

1、火焰原子吸收法

0.2mg/L(直接法)

3

1

GB/T7475–1989

2、石墨爐原子吸收法

10μg/L(螯合萃取法)

3

0

GB/T7475–1989

22

1、原子熒光法

0.5μg/L

3

1

1

223-二氨基萘熒光法

0.25μg/L

3

2

GB/T11902–1989

333’-二氨基聯苯胺光度法

2.5μg/L